成人在线国产精品|av热久久|av一线天|av在线免费观看网址|国产一区二区三区四区五区美女

健康產業網
當前位置:首頁地方政策
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培育旅游業成為萬億產業的實施意見
添加時間:2015-08-10 08:25:32作者:來源:

    浙政發〔2014〕42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旅游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31號)和《中共浙江省委關于建設美麗浙江創造美好生活的決定》(浙委發〔2014〕14號)精神,加快把旅游業培育成為我省戰略性支柱產業和萬億大產業,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和四中全會以及省委十三屆五次全會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切實把旅游業發展納入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戰略全局,牢固樹立科學旅游觀,堅持依法興旅、依法治旅,堅持全域化、生態化、人本化和國際化的發展原則,全面深化改革,推動轉型升級,促進提質增效,努力實現旅游業發展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相統一,力爭把旅游業培育成為總收入超萬億元的大產業,使旅游業成為美麗浙江的生態產業、美好生活的民生產業和轉型升級的支柱產業,把浙江建設成為更加發達的旅游經濟區和國際知名的旅游目的地,率先全面建成旅游經濟強省。

  二、發展目標

  (一)旅游產業實力更強。旅游產業體系更加完善,效益更加明顯。到2017年,全省年接待游客總量達到6.5億人次,年均增長10%,其中接待過夜游客3.1億人次,力爭旅游產業總收入達到1萬億元。

  (二)旅游產業結構更優。入境、國內和出境三大旅游市場協調發展,旅游產業布局進一步優化,旅游產品體系進一步健全,休閑度假功能明顯增強,商務會展水平明顯提升。到2017年,旅游購物在全省旅游業總收入中的比重超過30%,過夜游客人均逗留時間達1.8天,全省城鄉居民人均出游4.5次,國內旅游人均消費提高到1400元以上。旅游服務進出口額占國際服務貿易額的比重達到40%。

  (三)旅游產業品牌更響。旅游市場秩序進一步規范,旅游產品品質進一步提升,“詩畫浙江”品牌更具國際競爭力,旅游產業可持續發展能力進一步增強。旅游產業發展成果為旅游者、旅游從業人員和旅游目的地居民共享。到2017年,游客滿意度達到90%以上。

  (四)旅游產業貢獻更大。到2017年,全省旅游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提高到6.7%,占服務業增加值的比重提高到14%;旅游業稅收收入相當于地方財政收入的7%;旅游直接就業人數占全社會就業人數的比重超過8%。

  三、主要任務

  (一)深化旅游改革開放。加快政府職能轉變,進一步簡政放權,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支持國家級旅游改革試點,推動舟山市爭取落地簽證、境外游客購物離境離島退稅、便利郵輪出入境等政策,爭取列入赴臺個人游試點城市。推動桐鄉市在旅游業與新型農業化、新型工業化、新型城鎮化和服務業現代化等方面深度融合。推進淳安、洞頭、安吉、武義、遂昌、仙居省級旅游綜合改革和湖州、桐廬、江山、龍游專項改革試點,在制度創新、政策扶持、資源整合、要素保障、特色培育等方面先行先試。鼓勵各市縣結合實際、因地制宜、大膽創新,積極探索旅游發展新路徑、新模式。支持開化、仙居兩縣開展國家公園試點。推進淳安、文成、泰順、開化、景寧、慶元等重點生態功能區示范區試點建設,重點發展生態、休閑、養生、度假等旅游新業態,使旅游業成為統籌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引領產業。

  創新旅游管理體制。按照“大旅游、大市場、大產業”的要求,整合優勢,強化旅游綜合協調、產業促進、行業服務等職能。積極探索風景名勝區、旅游度假區等旅游區的管理體制機制創新,探索設立跨區域旅游功能區,鼓勵品牌信譽度高的旅行社和旅游車船公司跨地區連鎖經營。充分發揮旅游行業協會的作用,鼓勵發展中介組織,在強化行業監督自律、推進標準化建設以及質量評定等方面發揮更加重要的作用。

  擴大旅游開放。進一步簡政放權,政企分開,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推動資源、資本、人才、技術等要素在旅游產業發展中的自由流動,推動旅游市場向社會民營資本全面開放,吸引浙商回歸投資旅游重大項目,促進混合所有制旅游經濟發展。建立完善公開、平等、規范的旅游市場準入制度,積極引進國(境)外知名旅行商、跨國(境)旅游集團投資浙江旅游業,加強與周邊國家和地區、世界旅游組織等交流合作。

  (二)優化旅游產業布局。按照“一核兩翼五圈多點連線”的布局要求,著力提升杭州旅游的核心帶動作用,大力推進“東擴西進”兩翼發展,加快建設浙北、浙東、浙東南、浙中和浙西南五大旅游經濟圈,加快培育多層次、特色化的優秀旅游目的地,加快打造一批以杭州為龍頭、依托浙江獨有的自然資源和文化資源的旅游品牌和精品線路,不斷提高全省旅游業空間運行的整體效率。

  “一核”:強化杭州旅游核心帶動作用。大力推進杭州旅游全域化發展和國際化發展,充分發揮杭州作為長三角旅游中心城市對全省旅游業發展的核心帶動作用。以西湖、西溪、運河、湘湖、千島湖等核心景區為龍頭,深入推進旅游與休閑、會展、文化、特色潛力行業等融合發展,全面提升休閑度假綜合品質,有效帶動周邊地區發展。

  “兩翼”:推進“東擴西進”兩翼發展。“東擴”海洋旅游,以舟山群島新區建設國家海洋經濟發展示范區為引擎,實施海洋旅游五年行動計劃,積極推進郵輪、游艇、休閑度假島、海洋禪修和海洋探險等高端旅游產品開發,建設一批特色海洋旅游區,培育一批特色休閑旅游島和特色漁村,形成多元化的浙江海洋旅游精品線路。“西進”生態旅游,以衢州、麗水、湖州、溫州西部和臺州西南山區為重點,以綠色崛起和生態富民為戰略導向,推進景觀森林建設,建設一流生態休閑養生福地,探索形成生態旅游業推動環境保護、促進新型城鎮化、加快山區經濟全面轉型升級的科學發展模式,把山區生態優勢轉化成為旅游產業優勢,使生態旅游業成為富民強縣的主導產業。

  “五圈”:構建五大旅游經濟圈。浙北旅游經濟圈以杭州、紹興、嘉興和湖州為主體,發展都市風情、江南水鄉風情、運河古鎮文化、吳越文化和太湖文化等特色旅游業態。浙東旅游經濟圈以寧波、舟山為主體,積極打造浙江旅游的海上門戶。浙東南旅游經濟圈以溫州、臺州為主體,將雁蕩山—楠溪江、百島洞頭和仙居國家公園作為核心板塊,創新休閑度假業態,提升休閑度假品質。浙中旅游經濟圈以金華、義烏等為主體,建設以黃大仙文化、商貿購物、溫泉養生和影視文化為特色的國際化旅游區。浙西南旅游經濟圈以衢州、麗水為主體,加快發展生態旅游業,探索生態旅游業帶動山區發展新路子。

  “多點”:培育多層級旅游目的地。以完善目的地旅游服務設施、提升目的地服務質量、提高目的地友好程度為主要內容,以游客滿意度和富民貢獻度作為評價標準,積極引導各類旅游目的地彰顯特色、錯位發展,加快培育一批優秀國際旅游目的地、優秀縣域旅游目的地和優秀鄉村旅游目的地。

  “連線”:圍繞西湖、江郎山、中國大運河三大世界遺產和高等級旅游景區,打造多主題、分時段、強輻射的浙江旅游連線。

  以歷史文化為基礎,重點打造絲綢之路、江南水鄉、古都古鎮、宗教朝覲、運河古韻、養生茶藝等一批國際精品旅游線;以便捷高鐵為依托,重點打造華東經典、名城名湖、太湖風情、綠水青山等一批區域品牌旅游線;以概念創新為突破,重點打造濱海之旅、郵輪之旅、生態之旅、溫泉之旅、康體之旅、養生之旅等一批特色旅游線;以適應消費為前提,重點打造一批休閑自駕、最美村落、商貿購物、騎行漫游等主題旅游線。大力開發錢塘江水系、古運河水系及海島風情旅游線,串聯打造浙東、浙中、浙西為軸的傳統旅游線,推進相關景區連點成線、聚點成塊,逐步形成全域化、多元化、大眾化的旅游路線圖。

  (三)加快旅游大平臺建設。根據全省旅游產業布局,積極探索旅游功能區建設。按照資源優化、統一規劃、統一布局、統籌開發的原則,突破行政區劃,建立環莫干山、環洞宮山、環括蒼山、錢江源等四大旅游功能區。積極爭取國家相關部門支持,打造跨省域的旅游功能區。大力推進旅游度假區建設,支持東錢湖、太湖、湘湖、鑒湖—柯巖、平湖九龍山、千島湖、舟山群島普陀等創建國家級旅游度假區,支持資源稟賦優良、發展基礎扎實、要素保障有力的地方申報省級旅游度假區。全面落實省級及以上旅游度假區享受省級經濟開發區的優惠政策。加快推動旅游為主導功能的省級現代服務業集聚示范區建設。加快旅游景區轉型升級。按照世界水準、國際一流、國內領先的要求,大力實施景區提升三年行動計劃,推進景區環境綜合整治,加快建立門票預約制度,加強景區游客最大承載量控制。大力推進環莫干山、環湘湖、環千島湖、環東錢湖、雁蕩山—楠溪江、南潯古鎮、環烏鎮、環會稽山、普陀國際旅游島群、神仙居—天臺山等十大重點板塊建設,力爭到2017年十大重點板塊的旅游總投資和總收入均超2000億元。著力培育寧波杭州灣、溪口—雪竇山、三門灣、樂清灣、環飛云湖、環太湖、鹽官百里長廊、環臺州灣、江郎山—廿八都、千峽湖—鳳陽山—云和湖等十大特色板塊,力爭到2017年十大特色板塊的旅游總投資和總收入均超1000億元。積極推進旅游大項目建設,力爭到2017年全省旅游總投資超過1萬億元。實施“新十百千工程”,到2017年全省創建20個左右旅游產業發展示范縣(市、區),培育100個左右省級旅游度假區和旅游風情小鎮,培育1000家左右鄉村旅游景區和特色民宿。

  (四)推進鄉村旅游轉型升級。大力推進旅游業與農業融合發展,加快鄉村旅游與新型城鎮化有機結合,發揮鄉村旅游在增收入、擴就業、惠民生等方面的作用。依托農業自然環境、田園景觀、農業設施、農業產業、農耕文化等資源要素,大力培育休閑觀光農業,開發鄉村休閑度假產品。注重鄉村旅游規劃編制,加強名村名寨、古村古鎮保護與利用,建設一批具有歷史記憶、地域特色、民俗文化的旅游風情小鎮。推進鄉村旅游富民工程,帶動貧困地區脫貧致富。創新鄉村旅游經營管理模式,強化鄉村旅游從業人員培訓,穩步推進“送培訓下鄉”活動,每年免費為鄉村旅游從業人員培訓人數不低于4000人次。到2017年,全省力爭打造10個鄉村旅游產業集聚區;30個省級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示范縣;100個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示范點,實現以農促旅、以旅強農,促進我省鄉村旅游快速發展。

  (五)培育旅游新業態。積極發展文化旅游、海洋旅游、工業旅游、運動休閑旅游、森林旅游、養生養老、研學旅行、購物旅游、康體旅游、紅色旅游、商務會展、旅游電商等新型旅游業態,不斷豐富多元的旅游產品供給。大力培育美食、茶樓、療休養、美容化妝、保健、時裝、嬰童、婚慶、攝影、工藝美術等與旅游密切相關的特色潛力行業。注重旅游紀念品創意設計,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培育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品牌。到2017年,重點打造50個文化旅游示范區;50個特色文化主題酒店;100個工業旅游示范基地;100個運動休閑旅游示范基地(含優秀項目、精品線路);100個中醫藥養生養老示范基地;100個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經典景區。

  (六)打響“詩畫浙江”品牌。積極打造“詩畫浙江”省級綜合宣傳品牌,在省級主流媒體及重大經貿、文化、體育等活動中統一使用該品牌。創新營銷方式,改進營銷理念,拓展營銷渠道,實施政府主導、企業聯手、媒體跟進“三位一體”的合力營銷策略,構建全媒體時代的立體營銷系統和多元化的旅游消費市場。創新辦展模式,拓展展會內涵,吸引國際會議會展活動更多地落戶浙江。積極打造旅游展會和節慶品牌,加強旅游區域合作,整合資源,精心設計和宣傳以浙江傳統文化為內涵、以浙江特色旅游資源為內容的旅游線路,積極參與海上絲綢之路等旅游線路建設。積極探索在境外投放“詩畫浙江”宣傳廣告,建立完善多語種網站,開發建設與電子商務一體化的網絡營銷平臺,加快我省旅游國際化進程。

  (七)做大做強旅游企業。積極培育一批旅游規劃設計企業、旅游創意企業、旅游裝備制造企業、旅游電商以及旅游服務外包企業等新型旅游企業。支持旅游企業通過中小企業板、創業板上市或在浙江省股權交易中心掛牌交易。大力引進國內外大型旅游集團,支持企業走出去,參與國際交流與合作,通過資源整合、資產重組、參股、兼并等方式,推動優勢旅游企業實施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兼并重組,構筑起跨國、跨地區經營體系,打造跨界融合的旅游產業集團和產業聯盟。培育一批有特色、有品牌的旅游商品生產和銷售企業。到2017年,力爭培育10家以上年產值超10億元的大型旅游企業集團。

  (八)發展入境旅游。推進杭州、寧波、溫州和義烏國際航空港建設,加快推進外國人72小時過境免簽的配套政策。加強與境內外航空公司、旅游批發商、國際友好省州和城市、國家旅游局海外辦事處等合作,建立促銷聯盟,開展整體營銷。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入境客源輸送能力的旅游企業,增強海外客源市場的宣傳推廣力度,組織開展境外宣傳推廣活動,全面提升浙江旅游在海外市場的影響力。

  (九)推進智慧旅游。加快旅游電子政務和電子商務發展,建立覆蓋全省的旅游信息服務體系。逐步實現商務、交通運輸、公安、農業、工商等部門涉旅數據信息共享。積極推動物聯網、云計算、新一代移動互聯網等新興信息技術在旅游產品開發和管理服務中的創新應用。支持旅游景區、酒店、旅行社等旅游企業的電子商務平臺建設,發展網上預訂、在線支付等電子商務。支持第三方旅游電商平臺做強做大,重點培養若干家有潛在優勢的旅游電子商務企業。支持杭州、寧波、溫州等創建全國智慧旅游示范城市。積極推進智慧景區、智慧旅行社、智慧酒店等試點工作,加快旅游城市、高等級旅游景區、鄉村旅游點免費無線網絡覆蓋。

  (十)完善公共服務設施。全力打造便捷的旅游交通網絡。探索開展低空旅游。在火車站、機場、客運中心與主要旅游目的地開通或優化完善公交班線。加快旅游交通基礎設施建設,交通運輸部門在編制交通建設規劃時,要充分考慮通景區公路的建設需求,并征求旅游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加快舟山國際郵輪母港等設施建設,形成浙江沿海“一日游”或“多日游”的海上旅游交通網絡。到2017年,完成4A級以上旅游景區綜合環境整治,新建100個自駕車營地,新建或改造1000座三星級以上的旅游廁所,新建改建10萬個旅游景區停車位。加快完善旅游交通引導標識系統,全省4A級以上旅游景區和其他各類國家級旅游區都要在高速公路和國省道設置規范的交通標識。加快完善全省高速公路服務區、加油站點的旅游咨詢和配套服務功能。加快整合現有資源,推動全省等級道路客運站發展成為當地的旅游集散中心,大力拓展客運站的旅游服務功能。加強防洪防臺應急避災設施的建設,提升旅游景區應對自然災害的能力。

  (十一)提高綜合管理水平。全面實施國家旅游局《旅游服務質量提升綱要(2009—2015年)》,健全游客滿意度調查制度,擴大調查范圍,注重調查結果的運用,建立以游客評價為導向的旅游服務質量評價體系。依法落實旅游安全管理責任制,加強旅游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建立旅游安全職責和旅游突發事件應對機制,構建省、市、縣、企聯動的旅游應急救援體系。旅行社、景區要對參與高風險旅游項目的旅游者進行風險提示,并開展安全培訓,依法投保責任險。景區要加強安全防護和消防設施建設。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建立健全旅游景區突發事件、高峰期大客流應對處置機制和旅游安全預警信息發布制度。加強景區門票價格監管,利用公共資源建設的景區門票,以及景區內另行收費的游覽場所、交通工具等項目,實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嚴格控制價格上漲。嚴格按照規定,對未成年人、在校學生、老人、軍人、殘疾人等實行門票費用減免。完善旅游統計指標和調查方法,建立科學的旅游發展考核評價體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對旅游工作的領導。調整省旅游發展領導小組,由省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定期研究全省旅游發展重大事項。各市、縣(市、區)政府要加強對旅游工作的領導,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或機構,將旅游業發展納入各級政府和部門的年度目標考核體系。探索重點旅游縣域差異化考核機制,著重考核生態、旅游等發展指標,健全完善培育旅游萬億產業的激勵機制。制訂實施全省旅游產業發展示范縣評價與考核辦法。

  (二)全面推進依法治旅。深入宣傳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不斷提高依法治旅和依法興旅水平。健全旅游地方法規體系,加快修訂《浙江省旅游管理條例》等地方性法規。加強旅游執法隊伍建設,完善省、市、縣三級投訴受理聯動機制,實行重大案件報備制度。旅游、交通運輸、工商、公安等部門要密切合作,加強旅游聯合執法,依法嚴厲打擊“黑導游”和誘導、欺騙、強迫游客消費等行為。加強對旅游市場明碼標價行為的監管,依法嚴肅查處串通漲價、哄抬價格和價格欺詐等行為,規范旅游市場秩序。強化旅游誠信體系建設,行業協會要引導企業誠信經營;建立嚴重違法企業“黑名單”制度,加大曝光力度,完善執法信息共享機制。完善旅游標準化體系,組織制訂和推廣實施旅游標準,積極培育一批旅游標準化試點單位,鼓勵旅游企業制訂個性化的標準。倡導文明出行,加強游客文明旅游行為的引導,充分發揮旅游者、社會公眾及新聞媒體的監督和引導作用,促進旅游品質提升。

  (三)強化旅游規劃引導。各級政府在編制旅游發展規劃時應當與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相銜接,優先保障相關旅游項目、設施的空間布局和建設用地需求。規劃和建設交通、通信、供水、供電、環保等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應兼顧旅游業發展的需要。新建、改建、擴建旅游建設項目,應符合本地區旅游發展規劃及相銜接的其他規劃。強化旅游規劃落地,定期對規劃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并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保證規劃執行。

  (四)加大財政金融支持。2014—2017年,省旅游發展資金每年增長10%,用于加強旅游規劃、形象推廣、公共服務建設等。省級財政加大對重點生態功能區的一般性轉移支付力度,完善生態補償機制。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設立旅游發展資金,加大對旅游產業發展的扶持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旅游企業合理對接多層次資本市場,利用各種融資工具做大做強,引導設立旅游產業基金,發展旅游項目資產證券化產品。加大對小微旅游企業和鄉村旅游的信貸支持。鼓勵擔保、再擔保機構為旅游企業提供優惠服務。

  (五)積極支持旅游消費。積極落實國家規定的帶薪年休假制度,將帶薪年休假制度落實情況納入各級政府議事日程,作為勞動監察和職工權益保障的重要內容,推動機關、企事業單位加快落實職工帶薪年休假制度。鼓勵職工結合個人需要和工作實際分段靈活安排帶薪年休假。鼓勵開展研學旅行,按照教育為本、安全第一的原則,建立小學階段以鄉土鄉情研學為主、初中階段以縣情市情研學為主、高中階段以省情國情研學為主的研學旅行體系,對研學旅行應給予價格優惠。鼓勵旅行社參與政府采購和服務外包,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組織可按規定委托旅行社代理交通、住宿、餐飲、會展、會務以及出國(境)服務。支持符合大工業用電容量規定的餐飲住宿企業申請大工業用電,執行大工業用電分時電價。鼓勵賓館飯店“煤改氣”。

  (六)保障旅游用地供給。完善旅游產業用地管理措施,推進土地利用差別化管理與引導旅游產業結構調整相結合。研究制訂差別化旅游用地政策,編制《全省旅游產業用地專項規劃》,優先保障旅游重點項目用地供給。對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咨詢中心、公共停車場、旅游廁所等與旅游配套的公益性城鎮基礎設施,可以采用劃撥方式供地。加大土地供給,支持重點鄉村旅游項目建設用地。引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序流轉,鼓勵和支持承包土地向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流轉,發展鄉村旅游。支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利用非耕農用地,在不改變土地農用性質的前提下采取作價入股、土地合作等方式參與旅游開發。以“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為契機,利用清理出來的閑置建筑物、廢棄礦山、騰退宅基地等存量建設用地開發建設旅游項目。支持企事業單位利用富余房產、土地資源開發旅游。對旅游景區中農用地或未利用地,未改變用途和功能、未固化地面、未破壞耕作層的生態景觀用地等,不認定為建設用地。對旅游景區范圍內亭臺樓閣等小型旅游設施用地,簡化審批流程。

  (七)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把旅游業人才隊伍建設納入全省干部培訓計劃和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多形式舉辦旅游人才專題培訓班,有計劃地選派相關人員到境外學習旅游業發展先進經驗。建立完善旅游人才評價制度,培育職業經理人市場。大力發展旅游職業教育,支持浙江旅游職業學院提高辦學質量,深化專業教學改革,加強與國際知名旅游院校、著名旅游集團合作,加強旅游教育培訓,大力開展旅游科學基礎理論研究,聯合綜合性大學探索開展合作辦學模式。加大導游講解、景區規劃、市場營銷、酒店管理和旅游新業態發展等緊缺專業型人才的培養和引進。加強導游隊伍管理,建立健全導游評價制度,逐步建立導游職級、服務質量與報酬相一致的激勵機制。實施旅游行業全員培訓。加強與高等院校、企業合作,建立一批省級旅游人才教育培訓基地。

  浙江省人民政府

關鍵字:
上一篇:合肥市出臺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新政 
下一篇:浙江省旅游局關于印發浙江省旅游景區提升三年行動計劃 (2015-2017)的通知

  •             ※設為首頁※ ※加入收藏※ ※聯系方式※ ※留 言 板※ ※版權聲明


  • 健康產業網      世界創新醫學科學院

  •             版權所有:世界創新醫學科技(北京)中心   本站已申請法律保護◎嚴禁盜版或抄襲本站    監督電話:010-52893987

  •             地址:北京市豐臺區小屯路8號紫金園B座5層       《電信與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編號       京ICP備14053816號